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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章程

湖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 Hunan  CollegiateProgramming Contest, 简称 HNCPC)是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湖南省高教学会计算机教育专业委员会协办,高校自愿申请承办的面向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开展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旨在提高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和应用软件的开发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推动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加强高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一、项目设置竞赛项目分为程序设计和应用开发两大类别,两类竞赛同期、同地点举行,每年一次。程序设计类竞赛采用现场编程解题的方式,应用开发类竞赛采用提交软硬件作品、通信初评和答辩终评的方式。

二、参赛方式竞赛以学校为单位报名,不接受学生直接报名。各高校须在组织校级竞赛的基础上组团参赛,每校设领队 1 人。程序设计类竞赛每校限 4 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伍由 3 名队员组成,可自行取 1 个有特色、有意义的队名,每支队设教练1 名。应用开发类竞赛每校限 5 件作品参赛,独立学院限 2 件作品。每件作品可由1-3名学生根据实际贡献大小排序署名,可设1-2名指导教师。

三、组织机构每届竞赛设立组织工作委员会和评审专家委员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承办高校。竞赛组织工作委员会负责竞赛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审定竞赛细则和设奖办法,指导承办学校做好竞赛考场的布置、安排、机器调试、考试环境设置以及竞赛活动的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命题,测试竞赛软、硬件环境,组织竞赛评比、评奖、答辩和竞赛现场的技术工作。承办高校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报名、注册、资格审定、代表队接待、食宿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考场布置、机器调试、考试环境设置、电力、医务、保卫等工作。

四、竞赛规则
1、程序设计类竞赛竞赛主要采用 ACM/ICPC 规则和 OnlineJudge 评审系统。现场竞赛时,参赛队员交验身份证和学生证。
(1)竞赛试题:11 道题左右(其中有中文题,多道英文题),含有较大难度题和适量基础题。本科和专科队使用同一套试题。
(2)竞赛时间:5 小时。
(3)竞赛时,允许参赛队员携带参考书、手册等纸质参考资料,不准携带任何电子工具和电子媒质资料。
(4)试题的解答通过网络提交。提交正确与否,网络及时反馈给参赛队。在竞赛过程中,每次不正确的提交将被加罚 20 分钟。
(5)正确解答两道题及两道题以上的队伍有资格参加排名。排名根据正确解题的数目进行。在决定获奖的队伍时,如果多支队伍解题数目相同,则根据总耗时间与惩罚时间之和进行排名。
(6)竞赛所用编程语言为C 、C++ 或Java,操作系统为Windows。
(7)每支队伍使用一台计算机,所有队伍使用计算机的规格配置完全相同。
2、应用开发类竞赛竞赛采用提交作品的形式。
(1)作品内容:以程序设计为主要内容,以面向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以各类终端为平台开发的各类小型应用软件(含嵌入式系统);
(2)作品按类别分为 Web 应用开发类、移动终端开发类、嵌入式软件类、信息安全类和游戏软件类,课件和网站不能作为作品参赛。
(3)每一件作品需通过网络提交以下材料:功能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如必要)、软件界面设计书、用户操作手册、全部源程序代码及编译后的可执行文件、介绍整个作品的 PPT 等。
(4)竞赛评比分初赛和决赛。A、作品首先须通过专家委员会的形式审查,符合竞赛要求的作品进入初赛。B、初赛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每一件作品由专家根据评分细则评审打分,汇总后按评分高低排名,在排名前55%的作品中,评出三等奖作品,其余为一等奖和二等奖候选作品。C、决赛采用现场答辩评审的形式。最终决出一等奖和二等奖作品。


五、奖项设置
1、程序设计类竞赛
(1)个人奖。根据参赛队伍数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照正式参加比赛队伍数的 10%、15%和 20%设置。
(2)团体总分奖。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依次取前 8名。团体总分是参赛学校所有参赛队伍正确解题数目的总和。如果多个学校团体总分相同,则根据总耗时间加惩罚时间进行排名。
2、应用开发类竞赛设单项作品奖。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按形式审查合格后作品总数的 10%、20%和 25%设置。
3、优秀组织奖。视参赛学校数确定 5 个左右。获优秀组织奖的基本条件是:学校重视、参赛面广、组织工作优良、参赛准备充分、遵守竞赛各项规程和纪律、参赛成绩较好、学校组织选拔赛或校际联赛。上述两类竞赛获奖结果及优秀组织奖须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后发文通报并正式颁发获奖证书。六、经费来源和使用竞赛经费原则上以赛养赛,在省教育厅资助部分经费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适当收取参赛队伍的报名费,接受企业和社会团体的捐助。经费用于专家评审、命题、评奖系统开发、竞赛网站维护、竞赛专家津贴、竞赛筹备工作、竞赛组织工作委员会会议、竞赛代表队中餐、竞赛奖杯和获奖证书的制作等与竞赛有关的一切费用。